
一、正向行為支持與CRPD的人權模式
正向行為支持(PBS)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理解和實踐自身權利,提升社會融合,並最終改善生活品質。20世紀60年代,在人道主義理想的驅動下,智力與發展障礙者(IDD)機構照顧轉變到社區照顧,也就是我們常聽到的「正常化運動」,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 智力與發展障礙者(IDD)常常被從家庭中帶走,安置在集體照護機構或福利機構中,這限制了他們的選擇權、社區參與和融合。
- IDD人士更容易遭受歧視、剝削、虐待和忽視,這通常是由於他們難以表達自己的喜好、願望和需求,或難以報告遭受虐待的情況。
- 有些智力或發展障礙(IDD)且表現出令人擔憂的行為的個體,可能面臨更高的被排斥和遭受限制性措施(例如身體、化學、機械或環境約束)的風險。
- 家庭、照顧服務機構和身心障礙支持的工作人員往往難以持續有效地滿足或回應智力或發展障礙人士的需求。
因此,為智力及發展障礙(IDD)人士開發一系列以人為本、以權利為基礎的支持方法至關重要。2006年,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明確指出身心障礙者的權利,以及各國應保護和維護這些權利的義務。 許多國家透過簽署CRPD,公開承諾制定旨在保護和維護身心障礙者在社會、教育、就業、醫療保健和司法等方面的人權政策。
正向行為支持(PBS)是一種以價值觀為導向的方法,旨在支持身心障礙者和非身心障礙者,其目標是運用各種循證教學和行為支持策略,幫助個體強化社區融合、自主選擇權、個人能力、受尊重感和社區參與度(Kincaid et al. , 2016)。研究指出,正向行為支持(PBS)將應用行為分析(ABA)的科學框架與身心障礙者的價值觀及權利相結合,因此可能是一種促進和維護身心障礙者權利的有效方法(Carr et al., 2002 ; Chan et al., 2011)。

正向行為支持(PBS)早期定義為一種應用、一門應用科學、一系列程序、一種技術、一個評估和干預過程、一種方法或一個框架(Carr et al. , 2002 ; Horner et al. , 1990 ; Sugai et al. , 2009)。 2016年,Kincaid及其同事提出了一個新的且統一的PBS定義,顯示了PBS在不同人群、環境和實施層面的多樣化應用:
正向行為支持(PBS)是一種行為支持方法,它包含一個持續的、以研究為基礎的評估、介入和數據驅動的決策過程,旨在培養社交技能和其他功能性技能,創造支持性環境,並預防問題行為的發生。 PBS 依賴尊重個人尊嚴和整體福祉的策略,這些策略主要源自行為科學、教育科學和社會科學,但也可能融入其他實證方法。 PBS 可以應用於多層級框架,不僅可以應用於個人層面,也可以應用於更大的系統層面—-家庭、班級、學校、社會服務方案和機構等。
此定義的正向行為支持(PBS)堅持採用非懲罰性和正向的方法,尊重個人尊嚴,目的在提升個人的福祉和生活品質。另外,PBS也發現需要解決更廣泛的系統性問題,即阻礙身心障礙者融入社會、參與社區活動並成為社區成員等問題。因此,PBS的定義與CRPD的人權模式是一致的。
CRPD的障礙模式(人權模式)承認身心障礙者是人類多樣性的自然組成部分,必須受到尊重和支持;身心障礙者享有與社會中所有人相同的權利;身心障礙者不應被用來剝奪或限制人們的權利(Lawson & Beckett, 2021)。溝通、教育、醫療保健、娛樂和就業被視為所有人的基本人權,也是公平正義社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向。身心障礙者在獲得適當的溝通、教育、醫療保健、娛樂和就業方面仍然面臨許多挑戰。因此,如何在人權模式下,提供正向行為支持(PBS)服務,是我們需要努力的方向。
參考來源:
Leif, E. S., Fox, R. A., Subban, P., & Sharma, U. (2023). Editorial for the special issue: ‘positive behaviour support: moving toward a human rights based model of suppor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69(1),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