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於機構及社區提供身心障礙者服務時,針對有嚴重情緒行為議題的服務對象,有幾件事應該要做的:
首先,應進行行為觀察及形成ABC紀錄。
再來,需要就觀察進行功能行為分析(FBA)。
接著,擬定正向行為支持計劃(PBS)。
最後,依計劃執行並形成紀錄。

由於在提供長期支持(正向行為支持)的同時,有時候需要立即採取強化/個人化介入來應對個案的短期行為(例如:有事件觸發而引起的情緒行為)。這時候如果有需要,團隊應立即制定臨時行為應對計劃(IBRP)。

IBRP 是對重大安全問題的行為所製定的應對計劃,並確定了將實施該計劃的關鍵現場人員。此計劃是對應由Walker(1995)發展的升級或衝動行為循環(Escalation/Acting-Out cycle)產生的。

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注意‼️ IBRP 不能取代 FBA 或 BSP,它是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補充計畫之一,是針對特定挑戰性行為(例如:攻擊行為、嚴重破產性行為等)的個案才需擬定。

這點非常重要,因為臨時行為應對計劃是在個體在有事件觸發時才會啟用,平時應落實行為教導(例如:溝通技能訓練),也唯有執行正向行為支持計劃才能真正改善個體的行為。
再者,行為的產生可能是有特定目的,如果我們沒有落實行為功能評估,只就形態進行介入,那麼將無法消除因動機引起的問題行為。

最後,在考慮更限制性的行為介入之前,在所有適用的指導與介人的層級中,行為指導與介入都應一致性且持續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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